4.签订三方(双方)协议
待重庆、杭州两考点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三方(双方)协议签订人员。如岗位出现空缺,按照该选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签订三方(双方)协议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
http://www.xinjin.gov.cn/)进行公布。
6.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
http://www.xinj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选聘到津人才由区委统一安排使用。
七、相关政策
(一)选聘人才纳入我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二)发放人才补贴。选聘人才应签署服务期限为5年以上的服务协议,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按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的标准发放人才补贴。人才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三)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八、纪律监督及其他
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刘老师 13880143029
李老师 19950141209
金老师 18010091806
监督举报电话: 028-82522337
九、温馨提示
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统一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
http://www.xinjin.gov.cn/)上公布。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流程的,责任自负。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1.2020年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岗位
表
2.成都市新津区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